文/石述思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央视唯一一台真正意义的非联欢晚会拉开帷幕。按照以往惯例,每当这一天临近,诸多企业纷纷受惊,各种临时抱佛脚的或明或暗的公关活动密集展开,挂一漏万的违法之徒随后被央视曝光,积压一年的民愤得到释放,而漏网的大多数企业主在躲过此劫后,擦干头上虚汗,继续坑害消费者的灰色运营生涯。
今年倒霉的似乎都是一些知名外企和民企(倒和国进民退、扩大内需的经济基调暗合)。当然了,不论什么性质的企业,都不能视消费者权益如草芥。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87年开始入驻中国。4年后,央视举办首届3·15晚会。算起来,今年3·15晚会20岁了。连续数日,北京几家有影响的都市媒体分别找到俺,竟不谋而合提出一个共同问题:你怎么看这些年3·15的公众影响力在逐步衰减?
中国一家流量巨大的商业网站调查表明:仅有8.5%的网友认为3·15意义重大,是所有消费者的节日;44.7%的人认为和自己实际关联不大;46.8%的受访者认为央视3·15晚会很无聊,只是个噱头;只有14.9%的人认为很精彩。这似乎也和晚会收视持续低迷形成某种呼应。更令人吃惊的是,66%的网友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遥遥无期——年年打假,年年假。
此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副局长黄建华介绍称,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托12315网络体系,共受理消费者咨询451.5万件,申诉72.7万件,举报22.9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2亿元,申诉数量5年来首次下降,比上年下降7.3%。他的结论是——这表明消费环境和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其实,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更多公众对3·15失去了信心,遇到了更强悍的侵权者,维权更加艰难。
首先,实施了16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老了。目前有关“大修”、“小修”论战此起彼伏。过去的“消法”有着浓重的“重生产、轻消费”痕迹,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保护和救济不够,对假冒伪劣、恶意违约和欺诈屡禁不止的惩戒力太弱。更重要的是,随着中国消费的全面升级,许多新型消费如网上交易等先交钱后签合同的消费行为快速崛起;交易额巨大的消费行为比如购买汽车、房屋等逐步成为主流,而消费者遇到侵权很难得到直接而明确的司法救济。有人呼吁今后这些消费侵权案适用后悔权制度又引起激烈舌战。
如果说,消费者过去扮演沉默的大多数,是由于意识的欠缺和能力的匮乏,那么现在经过多年的启蒙,他们继续沉默,肯定是遇到了难以逾越的体制瓶颈
有困难,找组织。中国消费者的核心组织是消协。地球人知道这个组织其实就是一个挂靠在国家工商总局的司局级单位,《消法》又规定消协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往往牵涉多个职能部门,却没有国家层面的消费政策协调机构,没有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组织体系。这导致司局级的消协往往只能呐喊,最多打个苍蝇,而放过老虎。与此同时,受法律和政策的限制,维权的中介组织始终未获真正培育,好不容易出个打假个体英雄王海,也基本停留靠商业打假苦苦谋生的层面。也就是说,中国式维权也存在去行政化的难题——从来也没有达到过法治的地平线。
最可怕的是,更凶悍的侵权者来了。与其说过去侵害消费者的主力军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的民营不法商贩,现在接力棒逐渐转移到了享受着更多政策保护、实力更强劲和公关能力更强的垄断国企手里,比如电信、银行、石油、铁路、民航,这些排斥竞争的寡头们借助金融危机的机遇快速崛起,不仅不给自己的主人——人民群众分红,还精心设置消费陷阱,罗织霸王条款,被维权后能仰仗雄厚实力屡屡展开成功的危机公关。从这个角度上说,今年3·15晚会曝光外企、民企,相较于去年曝光中移动,是一个倒退。
最后,该说说可怜的消费者了。尽管消费环境和维权意识这些年有长足进步,但平心而论,其弱势地位始终未获根本改善。如果说,他们过去扮演沉默的大多数,是由于意识的欠缺和能力的匮乏,那么现在经过多年的启蒙,他们继续沉默,肯定是遇到了难以逾越的体制瓶颈——没有人愿意为一次侵权去倾其所有,从黑发告到白发——又看不到迅速救赎的通道,他们便选择不再信任3·15。
为了多数人生活的幸福和尊严,我们首先必须正视这样的怀疑,并做出切实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