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风田
近日,上海熊猫乳品有限公司因涉嫌生产、销售三聚氰胺超过国家标准的乳制品,被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无独有偶,早在此事公布的20多天前,位于陕西的金桥乳业有限公司也被查出5.25吨问题奶粉,其中11袋275公斤奶粉三聚氰胺超标。
当三鹿奶粉患儿赔偿问题还纠缠不清时,此时又出现的三聚氰胺事件无疑让平静一段时间的食品安全再次成为焦点。有媒体报道称,两起事件的奶企很可能使用了当年的遗留有毒奶源。在三鹿事件发生后,奶企何以能够重新使用当年的有毒奶源值得深思,这两起事件暴露出的监管漏洞更值得追问。
我国新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这条规定是学习发达国家的经验,其实我国应该根据本国情况进行更严厉一些的管理。因为我国经常会发生把问题产品召回后并没有销毁,而是被不少违法者又改头换面,重新流入市场的现象。所以仅有召回规定是远不够的,必须规定让执法部门全程监督违法产品销毁,并把信息结果公布于众。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上海熊猫并非第一次犯规,早在2008年9月16日,这家公司的奶粉就因为三聚氰胺严重超标而被央视曝光过。可时至今日,三鹿已经倒下,但上海熊猫却一再地挑战消费者的底线。对待这样缺乏社会责任的奶制品企业,有关部门实在应该严厉打击。发达国家食品生产企业不多但监管手段异常严格苛刻。如果一家食品企业被查出有问题,动辄上亿美元的赔偿金额就会让其无力负担而自食恶果。这在无形之中也会对其他同行业企业产生警示作用。相比较之下,我国生产企业众多而监督手段又跟不上。所以这个漏洞应该给彻底堵上,因为只有这样才符合目前我国存在众多生产者而监管部门又难以进行全程有效监督的国情。
如何让食品安全法得到真正的执行还有太漫长的路要走。长期以来,我国食品安全执法往往是在出现了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之后,进行一阵风式的打假处理。风声过后,隐匿起来的造假分子再度泛滥。这种缺乏规范和连续性的打假,使我国的食品安全一直难以摆脱泛滥——重击——暂时缓解——再度猖獗——再重击的怪圈。去年的三鹿事件之后,我国出台了新的食品安全法,从诸多方面对违法企业进行从重从严处理。但“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我国目前食品安全法规的执行力又是异常的不足,难以对众多企业进行全程全方位的有效密切监管。比如我国经常会出现乳业复苏之后,企业间就扩大再生产,展开新一轮的奶源争夺战。奶源一旦紧缺,就会出现加水或者别的什么物质,企业也因为抢奶而质量尺度放宽,从而酿成悲剧。
由此可见,对待食品行业,一经发现问题就该实行严打。即便企业存在千分之一或万分之一的食品安全问题,都不能轻易放过。对待食品问题,监管部门不能有一丝一毫的让步。今天让一小步,很可能就意味着将来要让出很大的一步,由此所产生的代价则是谁都无法承担的。此外,对待食品问题严打的态度也可以震慑那些有意铤而走险的企业。
如何根据我国的国情,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提高执法能力与水平,是未来我国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的重要努力方向。▲(作者是中国人民大学教授。)